钱胜天坐在床沿,正看着手里的那只鞋子发愣。
这是一只有些年头的白色运动鞋,表皮已经被洗到泛黄了。
随着他无意识的把玩,鞋子底也被翻了过来。毫无意外,后跟的外侧已经被抹掉了一大块,防滑纹路更是不知所踪。
这是一只怎么看都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不该出现在他手上的鞋子。
毕竟这里可是位于北城新商圈边缘、月租金三万块的大别墅。
卧室挑高足有四米,房间正中央摆着一张尺寸惊人的四柱床,就那种你绝不可能在审美正常的人家里见到的仅属于特定时期的奢侈家具。
更别提他衣柜里那堆价格加起来都够买台全新小轿车的名牌衣服了,怎么看他手上都不应该拿着一只鸿星尔克的破旧运动鞋。
对,还不是一双,是一只。
而且还是女款的。
“……”
钱胜天也觉得自己大抵是疯了。
到底是基于什么样的心情和心态,他才会在那天晚上目送载着两个女孩儿的车灯消失之后,像做贼一样回到出事的林地旁边把顾落落掉下的那一只鞋给捡走。
不不不…他是在回到自己车子旁边之后就看到这只鞋子了,那毕竟是一只白鞋子耶,不用刻意寻找也还是挺显眼的吧。
什么佝着身子在旁边的林地里找寻啊,这样的说法真的太变态了,他不是这种人。
对,他不是这种人。
只不过看着手里的鞋子,看着那已经被他盘到看不见泥灰了的干净鞋底,他无法克制住不去回想顾落落那时恨恨盯着他的眼神…
耳畔隐约传来的是她叫他放手时沙哑的嗓音。
当时她身上那种理所应当地呵斥他的气势,至少在刹那间和季秋辞的样子重合了。
这里必须要清澄的一点是,两位少女的音色完全不同,五官也没什么相似之处。
顾落落的漂亮是具有侵略性的,会冲击人感官的,像阳光下的钻石。而季秋辞则更像是玉,不抢眼也不浮夸,但你细看会发现挑不出任何瑕疵。
那为什么还会觉得两人的形相重合了呢?钱胜天除了基础教育之外没有读过多少不带图片的书,所以他无法很清晰地解释这一现象。
最后只能归结于至少在那一刻,顾落落的眼里既没有把他当成“钱少”,也没把他当成影视资源的持有者,单纯的,就只是在看着他这个人而已。
而这正是季秋辞一直以来对他的态度:没有敷衍,没有谄媚,没有随他高兴,没有让他在无处借力的虚空里一样到处飘。
她会直接告诉他应该怎么做,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反正她笃定正确的事情自己从来没有辩赢过她——毕竟他的家世在她面前不算什么,她也从来不需要在乎他的脸色。
季秋辞这个名字对他而言所承载的意义不是一句简单的“亦姐亦母”可以概括的。
可也因为更加复杂的原因,他只能把这份感情深埋进心底。
只不过埋葬不意味着消失,别说种子埋在土里会发芽,尸体埋进去了都会化作养分。
强烈到足以阐释他半生执念的感情就这么被埋在了意识的最深处,难道真的会无事发生吗?
……
尽管只是刹那的重叠,但带着“她”的气息的“她”的东西,此刻正被他拿在手上。
这绝对是无可辩驳的疯狂,他的手颤抖着将那只老旧的运动鞋举起来,缓缓地贴向了自己的脸。
但又没有人可以指责这种疯狂,因为哪怕这只是间接地迂回地、在一瞬间有了一点点像她而已,对钱胜天而言,这都是他能离季秋辞更近一些的梦幻仪式。
……
粗糙的边缘让他清醒了一瞬间。
可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他非但没有停止,自虐的快感反而推动着他更近了一步。
他闭上了眼睛,将常识的世界隔绝在了眼帘之外。
随后脑海中浮现出了季秋辞的脸,霎时间常识和道德一起从头顶蒸发,他此刻正在做一件天地都不会容许的事情!
他在想象这只鞋子…是季秋辞穿过的!
他深信自己此刻心理活动就算招致雷霆也不意外,因为光是诞生这个念头,就与渎神无异了!
可是……越是如此想,那股冲动就越发的强烈且无法抑制。
“没有比按部就班的性爱更让人阳痿的了。”这句话的另一层含义便是,越是惊世骇俗的、不被世俗道德容许的桃色幻想,越可能勾起人本能的欲望。
他的眼皮更加用力,确信这个动作可以进一步将外面的世界推得更远一点。
随后他将脸埋进了那窄小的、有些变形了的鞋腔里……
一股野蛮而湿热的咸涩味道顺着他的鼻腔爬进了肺里。
顾落落作为一名勤奋过人的舞蹈生,这只陪伴了她过无数个日夜的运动鞋自然也忠实地接纳并记录了少女剧烈压榨体能后留下的那些原始信息。
那是汗水在廉价海绵垫里反复干涸、发酵,然后又被少女的体温经年累月烘烤出的味道。
一定要勉强形容的话,大概是一种带着点海水味道的酸?
钱胜天感到呼吸变得困难,胸膛剧烈起伏,也可因此而吸入了更多的味道…当嗅觉适应了第一波冲击后,他开始能在那霸道的味道背后捕捉到一丝甜…那是独属于青春少女的、连现代化工产品也无法掩盖的体征气味。
这种气味对他的冲击不亚于直面女人的裸体,浑身的血像火一样烧到了下腹部。
而由于这只鞋子实在被穿过太久,鞋垫上已经拓印出了少女玉足的形状,他的鼻子则刚好蹭到了脚后跟的那处凹陷。
在这一瞬间,他进入了幻觉的世界。
……
他匍匐于地上,而季秋辞正浑身赤裸地站在他面前。
她周身泛着一种像月光般的圣辉,双手闲适地背在身后,这个动作自信地将少女隐秘的性征给暴露了出来,可她却一点也没有感到羞涩紧张,反而像是一位高高在上的、看着羔羊一般充满怜悯神情的……真神。
接着,一只白皙、圆润、不曾沾染过凡间尘土的脚伸了过来。
季秋辞微微探出足尖,温柔地挑起了他的下巴。
钱胜天此刻就是最虔诚的信徒。
他忍受着那让他窒息的战栗感,视线就像最最谦卑的朝圣者一般,颤巍巍,却无比坚定地顺着那只无暇的脚踝开始向上攀爬。
足弓是新月。
她的腿足够纤细,以至于脚踝显得凸出且脆弱。皮肤薄得能窥见其下淡青色的血管。
顺着修长笔直的小腿往上,是轮廓清晰且精巧的膝盖。随着视线的爬升,大腿的线条逐渐丰腴起来。
而当视线抵达了腿根时,钱胜天呼吸彻底紊乱了,他恨不得自己的头可以再低一点,他恳求正挑着他下巴的那几根脚趾能法外开恩,再低一点点……季秋辞平坦如绸缎的小腹下是一处神圣的留白。
他当然不可能真的见过她的性器,可在潜意识中他就觉得季秋辞的玉门理应当是这般光滑紧致,不见一丝杂色的一线天。
看着那微微凹陷进去的蜜裂,让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窥视着神迹的蚂蚁。
而当视线总算翻山越岭,跨过了季秋辞这些年越发挺拔的胸口之后,他终于直视了女神的眼睛。
他本以为自己会看见那个他再熟悉不过的眼神,可就像要惩罚在他居然敢直视神灵一般,季秋辞的脸庞开始变得模糊不清。
直到水波平静下来,他赫然发现,那变成了顾落落的模样。他双眼所注视的,也变成了那一道充满了嘲讽、愤怒、以及难过的眼神。
也就在这时。
“嘀嘀嘀嘀——”
门铃尖锐急促的电子音将幻境给粉碎了。
……
从幻境中坠落的他从床沿滑落,屁股“咚”的一声摔在了地板上。
出窍的灵魂也随之返回了身体,他花了几秒的时间回想起了自己是谁,此刻在哪儿,要往何处而去。
对了,今天他有客人。
“嘀嘀嘀嘀——”
在又一次响起的门铃声中,他手忙脚乱地将手中的鞋子扔进了床底,随后走向卧室门边的可视对讲屏幕,其中显示出了大门外的来人:是一个穿着高领T恤,皱着眉头满脸不耐烦的男生,在他身后跟着个扎麻花辫的姑娘。
……
嗯,这不是钱胜天期待的那个客人。
但确实也是客人。
……
达思齐用力地又按了一下门铃。
如果是不熟悉他的人看见这年轻人此时的表情恐怕会被吓一跳,这明明长得不错,可却眉头紧锁,到底是谁把他惹得这般不愉快?
但这却是个误会,达思齐单纯就是额头眉骨生得比常人略高了一些,压住了眼窝。
加上他也不是个爱笑的孩子,因此确实就显得他老是在皱眉头。
事实上他并没有在瞪谁,也不可能闲到二十四小时都在生气。
不过此刻他确实是有一点不耐烦了。
在父母的授意下他和这位外地的“钱少”已经来往了有段时日了,这栋相当有历史价值的红砖别墅就是他帮钱胜天物色到的住所。
达思齐并不在乎这房子那夸张到骇人的月租金,他只是觉得以他的标准来看,将这里推荐给对方是足够体面且不失诚意的。
确实,在京城这样的地界,即便是北商圈的边缘位置,能找到这么一个左邻右舍皆有群树隔绝窥视,同时还带着个巨大前院的别墅,这可不是光有钱就办得到的。
至于钱胜天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爽快签下了这房子半年租约这件事,也没在他心里掀起什么波澜。
毕竟如果连这都做不到,那确实没有深交的价值。
父辈间的人情勾兑与利益往来有他们的战场,作为晚辈他也有自己的战场。
达思齐知道自己的时间精力是很宝贵的,不可能浪费在无聊的玩乐或结识一些普通平民身上。
他即便要交什么朋友,那个朋友至少现在或未来,都需要是能给他或者家族带来足够利益的对象才行,这样与之结交才不算是浪费时间。
对,他不喜欢浪费时间。
可这个钱胜天已经让他在铁门外站了足有三十秒了。
如果在自己家里,他能用这三十秒进一步精进自己的画技。而在此时此地,这三十秒却被无意义地挥霍在了紧闭的铁质大门外。
只能说好在这里是旧使馆区,没有什么行人,茂密的行道树下穿过的凉风也进一步安抚着他,所以他依旧能勉强保持心平气和。
……
官小晓双手拎着一个袋子,里面是一瓶包装精美的麦卡伦。虽然只是一瓶酒而已,但对这个岁数的小姑娘而言还是挺沉的。
粗粗的麻花辫从颈后垂到胸前,她一直微微低着头,藏在镜片后的眼睛却一直在注视着达思齐的后脑勺。
当她察觉到对方又一次深呼吸之后,她知道他的耐心要走到头了。虽然他也并不会有什么爆发的反应,但接下来他的心情将会非常不愉快。
所以她轻声开口道,“阿齐,今天出门之前姨跟你交代了什么呀?我当时站的有点远,没听到。”
这个闲聊似的问题将炸弹的倒计时给停下了。达思齐闭上了眼睛,他当然知道官小晓这是在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
“哼…”
他没有回头,轻哼了一声。但随后却还是回答了她的问题:
“没什么。妈就是让我安心准备比赛,她说相信我一定可以拿到冠军。”
见达思齐回答自己了,官小晓立刻接着说道:“姨当然相信你,毕竟阿齐你从小到大所有比赛都是第一名啊。”
这女孩儿似乎很腼腆,说话的声音非常小,如果不是这条街确实足够安静,恐怕即便离她这么近的达思齐也听不见她在说什么。
对此早已习惯的达思齐并没有说什么,他甚至觉得自己为适应她那点蚊子音量,自己的听力都被磨练得超出常人了。
不过习惯归习惯,听多了还是恼火,所以他有些没好气地说:“没那么简单。这次我注意到了同场的还有个非常厉害的对手。”
“连你都说厉害呀,那还挺少见的。”官小晓微笑着说,即便面前的男孩儿都没有转过身来看他,她还是露出了尽可能甜蜜的笑容:“但再厉害也不可能是阿齐的对手啦。我也一直都相信……”
“别拍我马屁了。”
女孩儿温柔的鼓励被毫不留情地打断,达思齐不耐烦地说道:“上次比赛内容太简单看不出太多虚实,但可以肯定不是一般人。虽然他队友明显是外行,但要是大意的话…”
说到这里他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转过身来看着官小晓说:“倒是你,这些天练习也别松懈,可千万别到时候拖我后腿。”
“好…”麻花辫女孩儿也不知道是委屈还是害羞,她红着脸低下了头,细声细语地回应道:“…我会努力不给你丢人…”
她声音越说越小,达思齐刚想呵斥她叫她说话大声一点,就听见身后的铁门传来一阵机械传动的声响。
前庭尽头的木门也一并打开,只见钱胜天从里面快步走了出来。
达思齐立马收拢了自己的姿态和表情,转过身去换上一副标准的微笑表情等着对方靠近。
这是久经锤炼无可挑剔的礼貌微笑,只不过配合上他那一直在皱着的眉头,看上去就像是在忍耐什么似的,很难不给旁人一股极大的心理压力。
只不过钱胜天就像完全不受影响一样,他一边张开手臂一边大笑着走了过去:“什么风把思齐兄给吹过来啦。”
看着这个非要用这种老辈人的开场白迎接自己的家伙,达思齐眉头抖了一下,他怀疑对方是不是刻意在挖苦自己。
但也无暇细想,他侧头示意了一下,一直注意着他动作的麻花辫姑娘便赶忙迈着小碎步上前,将手里的袋子递了过去,同时害羞地低头说道:“钱少……这是思齐妈妈给你准备的一点心意……”
钱胜天作出了夸张的惊喜表情,便要去接过袋子。
一边的达思齐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在钱多多伸出去的手刚好快要碰到官小晓的手时他眉头陡然竖起。
可哪知下一秒钱胜天的手腕一翻,很自然地就从下面把袋子给兜住了,似乎一开始就打算这么做。
同时嘴里还热情地说道:“小晓妹子辛苦了呀,怎么让你提这么重的东西呢,都怪我都怪我,让你们在外面站了这么久,快快进屋吧。”
说着便领着两人向别墅内走去。
一路上的客套不值一提,达思齐一言不发,只是偶尔点头嗯一声。官小晓则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像个小尾巴。
……
屋内。
达思齐看着客厅暗色木地板上那一排橙色的插线板,眉头皱得快要挤出水来了。
这栋别墅的历史能追溯到民国时期,早年作为外国使馆高级官员的家眷官邸,历经数次精装。
直到几十年前各国使馆陆续迁往新区,这片旧址才开始零星对外租售。
即便经过多次现代化翻修,一些物理限制就没有太好的办法了,比如老化的电路系统。
所以钱胜天就在不破坏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外接了一大堆电路甚至还有个箱式变压器。
在客厅一角那个扎眼的电子娱乐区,一大串黑色电线肆意展现的正是一种朋克精神。
这与屋子里的历史文化气息不说是格格不入吧,至少也是水火不容了。
就和现在这位租客的名字一样,达思齐无法理解怎么可能会有人能取出“胜天”这么俗气的一个名字来,他还偏偏有个更俗的姓氏!
若以达思齐自己的标准来看,他是不可能主动来结交这种层次的人的。
毫无品味不说,钱胜天入京以来终日花天酒地,光是他撞见的就不止带过一个女伴回家。完全就是一个虚度人生的花花公子!
但这是母亲的指示。
达母认为钱家作为今年双年展的主要赞助商,在传媒转播领域是有足够影响力的。
无论是为了替儿子塑造个人形象,还是借此机会在主流艺术圈里营造个好名声,钱家都能提供不小的助力,因此值得结交。
“霍~麦卡伦,好东西啊。”
钱胜天将袋子里的酒拿出来,随后杂技般地仅用了一只手就从橱柜里拿出了三个酒杯,那动作可谓是行云流水。
达思齐见状心中对他更是看轻,但表面却不动声色说道:“不麻烦钱少,我不喝酒。”
见对面扭头望向自己身旁的官小晓,还不待小姑娘面红耳赤地摆手,达思齐就用较之前要更激烈了一点的语气替她回答道:“她也不喝。”
一手拿酒瓶一手拿着三个酒杯的钱胜天只觉得遗憾,他耸了耸肩后就把东西都放在了桌子上。
“好吧,这酒嘛,确实对咱们来说都还太早了。”
是啊,给他这个年纪的人送酒,也不知道达母是糊涂了,还是真的在投其所好?
猜不透母亲心思的达思齐索性也不再烦扰这个事情,开始一边思考该怎么脱身一边打量起四周。
这时候他身后传来了官小晓小声但惊喜地声音:“…哇!…这个是M3的徕卡!”
她本来只是在客厅里闲逛,只是那个堆满各种电子产品的角落实在太扎眼了,她没忍住就过去看了两眼。
没想到她却在巨大黑色音响的顶端看到了一台银色的M3徕卡相机静静地坐在那里。
硫化皮依旧细密,仅在机身长期被持握的转角处露出了黄铜底色。
官小晓正双眼发光地看着这台完全可以被称之为艺术收藏品的相机。
客厅里两个男孩儿自然也都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
钱胜天笑嘻嘻地走过去,从音箱上把相机递给了小姑娘,说道:“噢?小晓姑娘感兴趣?要不要试一下?”
“啊……真的可以吗……”若不是因为面对面看着口型,钱胜天差点要听不清楚这姑娘在说什么,她说话声音真的太小了。
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官小晓红着脸兴奋地接过了相机。
只见她熟练地用大拇指指腹顶住拨杆,然后将镜头对准了达思齐,快速地连续按了两次快门。
“咔嚓”一声,意味着图像已经被记录到了胶卷之中。
“嘿嘿…”小姑娘开心地傻笑起来。
达思齐则有些不快地喊了声“小晓”,这麻花辫姑娘才捂着小嘴“啊”了一声,连忙将相机还给了一旁的钱胜天后小跑着回到了达思齐身边,然后又躲到了他身后。
钱胜天则是感到很意外,M3型的徕卡相机有个很古典的具有时代气息的机械结构设计,那就是必须要按拨两次快门才能完成一次上弦,这和之后乃至现代的绝大多数相机都是很不一样的。
而从她刚才那熟练的“双拨”动作说明她肯定以前见过甚至操作过M3型的。
面对他的好奇,官小晓在达思齐身后轻声细语地回答道:“嗯……我爸爸有台黑色的…”
尽管M3型的徕卡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直到六十年代停产总计生产了有22万台,可专为战地记者与纪实摄影师设计的黑漆版却仅有3000台左右,能够拥有黑色款M3的那可不是一般的收藏家。
他之前一直不知道这小姑娘的身份,达思齐只介绍过她的名字,她自己又特别害羞不怎么说话。
可看她穿衣服土土的,又带着个厚眼镜还梳了麻花辫,他一度以为这姑娘是达母给儿子找的童养媳——说起来搞笑,但钱胜天是真的觉得达思齐虽然五官挺端正的,但天生一副苦兮兮的愁容可能今后确实很难找女人,他妈妈也许是看穿了这一点才未雨绸缪的。
但现在看来这小晓姑娘怕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小孩儿。
“搞半天原来这也是某个大院里的大小姐啊,那这副土得要命的打扮怕不也是因为家里有老人喜欢。”
这么想着,钱胜天的心思活络了起来。
只见他说:“哎呀,其实你知道吧,我一直都不会用这个相机啊,它在我手上好些年了我就当个摆件。好不容易遇到了会用的,要不……”
“啊……这…”,“不行。”
没等钱胜天说完,对面便猜到了他的意思,只是比起官小晓的不知所措,达思齐则是斩钉截铁地替她拒绝了。
不光是因为他觉得这礼物有些太贵重,更是因为他不希望官小晓接受任何其他人的礼物。
可哪知钱胜天却说道:“啊?我的意思是说我想把这相机送给思齐兄啊。”
达思齐静静地看着对方,钱胜天则脸部红心不跳地保持着那张看起来没什么心机的笑容。
见对面沉默,钱胜天继续说道:“哎,相机是个好东西。思齐兄之后不是还要去参加比赛嘛?到时候让小晓姑娘给你拍几张好照片!拍好了才能皆大欢喜,你不收下,那留给我就浪费啦。还是说思齐兄不喜欢相机,那我这屋里的东西你总得挑一个走嘛,不然可不成!”
“……”
达思齐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小看钱胜天了。诚然他只是个外地来的富二代,但却并不是傻蛋。原来他一直很清楚自己来和他结交是为了什么。
刚才那番话明面上听着没什么奇怪的,但在达思齐耳中却明显是在讲之后比赛转播的事情。
他还没有开口钱胜天就明白了他们这方的需求和来意。
而这个相机就是一个象征的仪式——接过了,那就表明了达思齐承了对面钱家一份情,而对面则会把电视转播这件事情给他办妥。
在那之后达家便需要在适当的时候也予以对方方便,毕竟,在这个社会上人情才是最硬的硬通货。
至于为什么是相机?
他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官小晓会对这个感兴趣。那就只能说这是个巧合了。
想到这里,达思齐侧过头去,看到官小晓面红耳赤地低着头,似乎很后悔自己让男孩儿陷入了为难的境地。
为难?其实没有为难,在达思齐看来从一开始母亲交代他来结识对方,本来就是打算要承对方的情,让对方做事的,不然也不会带瓶酒上门了。
而相对于他们所做的资源交换而言,这个相机确实只能作为孩子间的象征性礼物了。
收或不收其实都无所谓。
只不过…难得官小晓表现出来喜欢个什么东西……
达思齐很自然地从钱胜天手里接过了那边缘泛着黄铜光泽的M3,笑着说:
“我记下了。”
达思齐并不喜欢钱胜天。
倒不是说两人有什么仇怨,单纯是看不惯这南方来的公子哥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他出生于一个显赫的家庭,父母都在文艺界担任要职。
在母亲的资源规划下,他是典型的“别人家孩子”。
在京城文艺界这一池深水里,凡是能激起丁点儿水花的人物大多都认识他,或者说认识他的父母。
也因此凡是他参加过的项目,便没有不拔得头筹的。
等等,这听上去完全就是个用“投了个好胎”便能光速概括的无聊故事,何须大费口舌?
但事实上写在笔头上轻巧,可对当事人而言这一切所带来的压力实非外人所能道也。
超精英教育让他稍微过早地催生出了自我管理意识,硬要说的话,比许多成年人都更强。
他并非完全不喜欢电子游戏武侠小说,可他作为已经被确定的、国内下一代。
“天才艺术家领军人”,若这些东西不能帮助他精进专业技能,那于他而言便只是玩物丧志浪费时间。
你说这样子难道不会心理出问题吗?
当然会,所以他也不是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搞美术,在空闲的时候他还会读书。
只是读书本来是件好事情,但年轻人若抱着太早熟的心态深入书海,免不得会将书中那些岁月沉淀的感悟当做武装自身优越感的剑盾。
结果便是,他成为了一个眼高于顶的年轻人。
他几乎瞧不起任何同龄人,而那些平庸的大人在他看来罪恶更甚——年轻人尚有借口,可大人如果不创造价值,那便只是浪费粮食的米虫。
可想而知在这样的他看来,几个月赖在京城也不干正事,只知花天酒地的钱胜天有多令他鄙夷不齿。
虽然经过几次交流,发现对方也并不是自己一开始以为的那种草包,可对方明明年纪不大但一口的江湖老话又听得他直犯恶心。
“俗。”
俗不可耐。
身边的尽是俗人,关注的也都是俗物。
他只觉得这人世间的乐趣实在不多,除了看书画画,便只有官小晓还能让他稍微在意一点。
母亲似乎是希望官小晓能成为儿媳,达思齐也时常迷茫自己到底有没有把官小晓当成女人来看待。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确实不喜欢官小晓和其他同龄男性有接触。
基于这种占有欲,他相信自己应该还是喜欢她的。
毕竟身边的其他女孩儿要么幼稚要么肤浅,皆是一些俗不可耐的货色。小晓至少还能跟得上他的脚步,即便有些勉强。
所以他一直以为自己即便在这件人生大事上,最后也会听从母亲的安排。
直到他和钱胜天告别,带着官小晓走出那栋老别墅的时候,他都是这么以为的。
可命运之所以成为人类文明共同敬畏或憎恨的神灵,便在于他总是轻而易举就拨乱了一个人本可安定的人生。
……
他在那铁门外看见了一个少女。
她就只是站在铁门边上,似乎在确认门牌号。
脚上是一双干净的黑色踝靴,鞋跟看不到尘泥。下身是一条压得很实的深灰色长裙,没什么出挑的装饰,但很合身。
她身上最引人注意的部分是那件明显过于宽大的白色衬衣,袖口和下襟被折得很好看,因此并不会给人以松垮的质感,反而会觉得这是一种很独到的时尚穿法。
而在衬衣外面是一件随意披着的深色夹克。
这一身既成熟又有些禁欲系的穿搭并非达思齐注意的重点,诚然这一身搭配所展现的审美很是不错,但他眼里他更关注另外的一些东西。
一些比较形而上的,非物质的东西——比如说气质,以及这种气质背后可能的阅历和见识。
……
任何一个见到过这位少女的人恐怕都会留下一个很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她身上总有一种充满距离感的冷漠气场。
这种冷漠与许多人那种自我保护的态度高墙是截然不同的。
它没有任何主动的防御性,更像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一种表明她并不和旁人处在同一个精神维度的距离感。
相信普通男孩儿在她面前会完全说不出话来。
因为你光是看着她的眼睛,男孩儿们就会知道自己肯定找不到她感兴趣的话题,也没什么能不被看穿的谈资。
这种足以让人感到自卑的距离感,却在刹那间让达思齐产生了一种强烈到令他目眩的悸动。
一种遇见了“同类”的悸动。
他见识过很多人,因为父母的关系他认识的大人物比许多人在电视上见过的还要多。
他可能没办法一眼看出来面前的人到底有多深厚的本事,但肚子里有墨水的人那种气质是没办法被忽视的。
她一定也很喜欢读书。
说不定还喜欢画画?
达思齐心里面这么想着。接着他才开始注意到这个少女的五官。
虽然惊讶于少女姣好的面容,但此刻这件事情与他而言反而没那么重要,他更关心这个少女有没有可能会是一个有资格能与他平起平坐交流的人。
若是那样的话,他不介意让她有机会能认识一下自己。
……
只是还没等他转完这一大圈子的心理活动,铁门就在远程操控下打开了。
那少女就像回自己家一样毫不客气地走进了前院。
她在经过两人身边时,眼帘低垂,下巴微低,做了个标准得无可挑剔的颔首礼。
官小晓似乎惊讶于这少女有些过分出众的仪态,也连忙弯腰点头回应。然后发现身旁的达思齐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反应。
对于男孩儿这明显有些失礼的举动,官小晓有些尴尬着急地扯了扯他的衣角。
但那少女似乎也毫不在意,甚至都没有侧头瞥他一眼就与两人擦肩而过,向身后的大别墅走去。
……
只留下像个稻草人一样动也不动的达思齐和觉得奇怪又有些着急的官小晓在院子里。
……
“呼……”
终于,达思齐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
他刚才没有发呆,也不是突然灵魂出窍了。他很清楚自己刚才的举动并不礼貌,如果被母亲看到了恐怕要挨巴掌。
但是他看到那位令人难忘少女竟然走进了这个院子的时候,他心里无法抑制的愤怒让他实在做不出任何反应。
对,愤怒。
他曾经亲眼见到过钱胜天带着各种不同的女人回家,他虽然有些老成守旧,但他当然知道这些女人都是去他家里做什么的。
本来这些都和他无关。
可是刚才那位气质出众的少女竟然主动跑到钱胜天这个他所鄙夷的俗人家里!
难道说那个他觉得完全有可能有资格能配得上他少女,竟然只是一个不知廉耻的、为了钱可以出卖身体的妓女?
他知道自己是在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进行无来由的诽谤,可是他真的感受到了一种遭到背叛般的愤怒!
他真的有那么一个瞬间,以为自己遇见了一个可能打破这无趣人生的契机。
但只过了短短几秒钟的时间,甚至都没有任何人知道的情况下,自己曾有一瞬间跃动的心脏就又死掉了。
……
季秋辞走进了别墅,将披着的夹克顺手挂在了门口衣架上。
刚才在前院里遇到的两个年轻人没给她留下太多印象,只是有些奇怪,不知为何那男孩儿在自己经过他身边时好像很生气的样子。
“莫名其妙”,便是季秋辞对达思齐的第一印象。
……
钱胜天则殷切地给大小姐递过来了一双拖鞋——他的拖鞋。
季秋辞微微弯下腰,指尖轻轻一勾,做工考究的黑色短靴就顺着脚踝滑落,露出了里面深黄色的袜子。
接着她单脚点地,正打算褪下另一只时发现左手离墙有点远了,可不待她做任何动作,一直注视着她的钱胜天便不动声色地伸出了一只胳膊。
少女朝他看去,只见他眼观鼻,鼻观心,一副老实入定的模样。
“……”
最后也没说什么,她垂下眼帘,左手搭在了他的胳膊上,轻轻褪下了右脚上的另一只短靴。
一直低头的钱胜天看到季秋辞的脚趾在落到门口的地板上时不自觉的蜷缩了一下,随后才探入了一双看起来很新的棉质拖鞋里。
接着她似乎有些疑惑这双拖鞋怎么显得有点大。
钱胜天做出一副尴尬的样子说道:“啊…弦姐不好意思啊,我这屋子里从来都不会来女生,我没准备女士拖鞋啊,你凑合一下?我下次一定给你准备一双专用的。”
虽然直觉得似乎有些地方不对,但季秋辞也还并不理解青春期男生对于女孩子足部的性冲动,所以也就没在纠结这事儿。
她很自然地开始带着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这个房子。
钱胜天因为眼睛还跟在她的脚后跟上,所以脑子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季秋辞走到了餐桌旁边他才突然惊恐万分地想起了自己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可是太晚了!!
只见大小姐看着餐桌上那瓶麦卡伦以及旁边的三个酒杯,俏脸如霜。
“钱多多,你这是在喝酒吗?”
听见她一字一顿的问询,钱胜天只觉得背后冒出了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