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觉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像一滩被人踩了无数脚的烂泥。
二十八岁,在一家小型物流公司做仓储管理,月薪勉强够付城南那间十五平米隔断间的房租和吃饭。
他身高一米七二,体重一百一十斤出头,瘦得像一根被风干的竹竿,肩膀窄窄地往下溜,走起路来微微含着胸,像是总在跟什么人道歉。
他的脸型偏长,下颌线条柔和得几乎没有棱角,眉毛倒是生得浓黑,可偏偏一双眼睛又大又圆,眼尾微微上挑,睫毛浓密得不像个男人该有的样子。
大学时候同寝室的哥们在酒桌上半开玩笑地说过:“昭觉,你他妈要是留个长头发,往那一站,谁分得清你是男是女?”当时所有人都在笑,林昭觉也跟着笑,笑完之后回到宿舍,对着那面生了锈的镜子站了很久,把这句话像一颗钉子一样,一颗一颗地钉进了骨头里。
他不是没有努力过。
大二那年他咬着牙办了健身卡,去了三天,第四天被一个满身腱子肉的私教拦在器械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语气里带着一种施舍般的耐心:“你这个基础代谢水平,想增肌的话,得先调饮食结构,蛋白粉要不要了解一下?”那眼神像是在看一块怎么都揉不成形的面团。
林昭觉交了那节课的定金,后来再也没去过。
那张健身卡在钱包里躺了两年,过期那天他在出租屋里把它剪成碎片,碎屑落了一地,他蹲在地上一点一点捡起来,手指被塑料边缘割出一道细细的口子,血珠渗出来的时候他盯着看了很久,觉得那颜色红得真可笑。
工作之后情况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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