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在我家住到第五天,已经把“借住”过成了“这房子本来就是我的”。
它知道哪块地板晒得到上午的太阳,知道外卖塑料袋里有肉,知道我画图时不能碰键盘,所以专门趴键盘。
它唯一不肯做的事是出门。
我趁天气好把门打开,纸箱摆在走廊里,跟它说想走就走,它绕着门槛闻了一圈,又回屋跳上我的椅子,尾巴压住一半数位板。
我站在门口看了半天,只好把纸箱捡回来。
手背上的牙印早就没了,痒却没有停。
起初只在小臂,隔着衣服偶尔刺一下,像有根头发掉进袖筒;到了那天晚上,我洗澡时用沐浴球搓过胳膊,泡沫里浮出一层黑色细毛。
我以为是牛奶的毛沾在身上,用水一冲,更多汗毛贴着皮肤倒下去,顺着水流聚到排水口。
腿上也是,手掌刚抹过小腿,一道光滑发白的皮肤便露了出来,和旁边还没碰过的地方隔着条清楚的边。
我把水关了。浴室一下安静下来,只有排水口还在咕噜咕噜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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